根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江省土木工程工业化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波工程学院)决定发布2019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9年度浙江省土木工程工业化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波工程学院)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8年12月20日开始,2019年1月6日16时截止(1月5日、6日照常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浙江省科技厅专项经费的支持下,设立开放课题基金制度,面向国内外从事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高等院校、学术机构、研究所及从事土木工程行业的企业单位。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开放课题主要分为三类:重点开放课题类、一般开放课题类、企业开放课题类。
3、申请人从宁波工程学院学院门户网页上下载、并据实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审批同意、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寄回浙江省土木工程工业化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波工程学院)。
(二)申请事项。
1.浙江省土木工程工业化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房屋建筑工业化建造技术研究、桥梁工程工业化建造技术研究、城市地下结构工业化建造技术研究。主要研究绿色建筑结构体系、绿色建材、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桥梁结构工业化结构体系、标准化和工业化施工工法、工业化建造桥梁的加固和改造技术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标准化部品制作技术、工业化建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健康监测技术研究、城市综合管廊的工业化标准体系等。开放课题基金重点资助对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申请课题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项目指南,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合理、技术路线可行。
2.凡研究方向符合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具有一定研究经历,中级职称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研究人员,均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课题申请,经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评审后批准开放课题并获得课题基金资助。
3.开放课题执行期限为两年,研究工作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2月1日。
课题资助经费;
A.重点开放课题类—原则上资助强度不超过40万元/个;
B.一般开放课题类--原则上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个;
C.企业开放课题类--原则上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个。
4.下列情况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
申请人或项目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三)受理信息公布。
2019年度接收课题基金申请表截止期为当年1月6日;1月11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公布开放课题的评审结果,操作程序为:
1.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年度资助项目;
2.评审结果于1月中旬通知申请者;
3.获批项目的申请人与本实验室签署“浙江省土木工程工业化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批准开放课题任务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填写的预计成果指标、论文署名方式等,最终确定资助金额;
4.汇出或下拨启动经费。
(四)联系人及电话
宁波工程学院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nbut.edu.cn/
联系人:李瑞贤,电话(传真):87616809。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省土木工程工业化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315211
浙江省土木工程工业化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宁波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19日